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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討厭這件事
 
討厭一個人
就不要假裝喜歡她[]
能不能就單純的討厭呢?
就好像我們總有些不愛吃的菜
我們不太會勉強自己在餓的時候
買不愛吃的菜
卻很會逼自己假裝喜歡討厭的人
這是為什麼呢?

為了表演大方?
為了表現大愛?
還是為了迎合所謂的道德?
或人情事理?

明明討厭對方
卻故作姿態地表現親切喜愛
幹嘛如此分裂呢久了精神病上身
況且
對方也許也能感受到
那一種詭異的氛圍
只覺得恐怖不會感到溫暖

討厭一個人
就不要假裝喜歡她[]

就單純的討厭吧
不是因為對方不好
只是單純地合不來
就像臭豆腐跟草莓蛋糕
兩樣東西味道不合拍
你不會將它們強加在一起吃

維持至低的禮貌即可
冷淡地不回應不迎合就好
但不用禮尚往來
更不要假裝認同或表演熱情
最好各走各的路
不用惺惺作態的來往

這也是一種體貼
不讓對方誤會妳真是好喜歡她[]這個人
教對方更賣力地想親近

所有假的東西
總會在某些時刻爆炸
壓抑自己的真性情
只會將野性跟獸性培育得更強大
一日你按耐不了
忽然張口露牙便是傷人傷己
這都是因為假裝
造成矛盾
導致精神上的分裂

當然
如果你討厭的人事物超級多
那就是另一個課題
也許你這個人
根本就是個討厭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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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sir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