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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飯的電鍋壞了一年,一直沒買新的。

因為很少煮飯,加上之前大忙,這事擱置。

原本的電鍋很大,可以煮十人份。那時老覺得電子鍋對我來說很麻煩,每次煮,又不能只煮一碗,少量的米飯煮起來,不好吃。

而且還要洗那麼大的內鍋,不切實際。

煮多一些,剩飯要放冰箱冷藏時,又要將內鍋的白飯扒出來。

電子鍋的用途,對我來說非常少,又佔空間。

而且為著要保持清潔,需時常擦拭,不知道為什麼,我看電子鍋是越看越礙眼。

 

最近常自己烹食,就開始想著要買新的電子鍋。

買個小小的電子鍋,為著煮米飯。

但遲遲沒出手,不知為何,就是差了那一點付錢買下的FU

明明我也不是太簡省的人啊。

 

我一直在想,對這事不來勁的原因。

後來發現,大概是感覺自己不太需要它吧。

畢竟我忙起來時,三餐都外食,到時候那個電子鍋,常常就變成廢棄堆積灰塵的雜物了。

於是回到古早時,開始用一般鐵鍋跟瓦斯爐煮米飯。

 

想想當我們進步到放棄瓦斯爐,開始用電子鍋煮飯時,求的是方便吧,科技帶來便利。

可是對我來說,電子鍋煮飯,卻比用瓦斯爐煮更麻煩。

 

電子鍋的內鍋怕刮傷,所以米飯吃完後,洗內鍋要很小心,不能弄傷它。

電子鍋有內鍋跟外面排氣的塑膠蓋,電子鍋蓋內緣,以及鍋具外身,都是需要常常清潔的,否則很快就會卡了煮米飯的米垢。

那些大大小小的縫細,清潔不易。

以上這些都是我感到瑣碎的事。

 

而如果我用一般煮湯用的鐵鍋子煮,飯量少少,也可以煮,不會因為飯量少就煮得難吃,清洗也方便,菜瓜布就行了。

 

所以我開始跟古早人一樣,退回到以前的年代,用鐵鍋子跟瓦斯爐煮飯。

白米洗好,泡個十五分鐘,加一點橄欖油。

1杯米,兌1.2-1.5的水量。

蓋上鍋蓋,放瓦斯爐。大火快煮(不要掀鍋蓋),等水滾了,鍋蓋冒煙時,關小火,這時開鍋蓋,用杓子快速攪拌幾下。

蓋鍋蓋,小火煮個約十幾分。米飯大概就熟了,這時就熄火,悶它個十分鐘。

熱騰騰的飯就完成了,好快速。

用瓦斯爐煮飯,等米飯熟的過程,我可以一邊弄食材,炒配菜。

 

今天也用瓦斯爐煮飯,加了香腸跟臘肉,煮成臘肉飯。

用瓦斯爐煮出來的米飯,特別Q彈

 

圖片臘肉   

看看冰箱有小黃瓜,就切片,跟核桃炒了。

為什麼加核桃?

那時不知怎地腦子想到青翠的小黃瓜跟核桃搭配的畫面,很漂亮,我就這樣做了。

我有一副影像腦,腦子裡常有畫面感。

我的菜單太隨興,反正就自己要吃的,口味我作主。

結果核桃跟小黃瓜搭配起來真清爽,真好吃。

圖片小黃瓜  

炒小黃瓜,秘訣就是要橄欖油要放多,蒜頭爆香後,先炒核桃,再放黃瓜片,然後大火快炒。

我臂力強,所以很會單手翻炒鍋。

我喜歡吃有點翠翠的小黃瓜,所以不會炒過久。

我也喜歡熱油時,尚未放食材,就先把鹽先撒在油裡邊讓化了。

 

用瓦斯爐煮了幾次飯,感覺自己是可以熟練這項技巧了。

於是我有了結論。

 

張阿捨的人生,可以不要電子鍋。

 

很多東西,一直誤會,我是需要它們的。

但其實,放在我的生活中,都是不合宜的。

每個家庭好像都要有的,未必是我需要的。

有時擁有,只是麻煩。

我很高興,今天我跟電子鍋的緣分,終於釐清楚。

掰囉,時髦的電子鍋。

這部份,我選擇落伍。

 

 

圖一:演員 孔孝真[轉自網路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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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sir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